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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部应以严用“公权” 

(锐评,五一)干部的公权力是人民赋予,组织授予,干部使用,群众受益。权力可以是社会治理的助力,也可以是社会发展的阻力,可能是最善良的帮手,也可能是最凶猛的毒药。权力本无良善之分,关键在用权者明确:从严治吏,根本在于实现秉公用权;依法治国,核心在于建立权力运行规则。故严以用权,务必做到“三个铭记”。

铭记“公权不私,私用即盗”。公权是公器,只能公用。官非权的代名词,权非官的专属称谓。无论官多大、权多重,绝不能公权私用。一些人“一朝权在手,便把令来行”,言行上唯我独尊,作风上专断浮夸,生活上奢靡享乐,无不折射出权力观的偏差、扭曲甚至倒置,实为盗权。常言道:顶头三尺有神明,不畏人知畏己知。要对权力心存敬畏,手握戒尺,躬身自省,时时防范权力越轨,坚持执政为民、秉公用权。

铭记“勤政有为,不为如贪”。明代吕坤言:“做官都是苦事,为官原是苦人,职高一级,责大一步,忧勤更增一步”。说的是权力越大,责任越大,政务越勤,绝不可慵懒懈怠,无功食禄,尸位素餐,当以“审慎”、“念正”、“勤免”当先。“审慎”,则有所为,有所不为,切忌胡作非为;“念正”,则端正政绩观,去私心杂念,一切以民利为重,以政务为要;“勤免”,则用实心,行实政,解民忧,谋民利,实现权力的真正价值,既清廉为官,又事业有为。

铭记“规矩用权,有权不任性”。权力的边界是法制,干部的保障是规矩。只要权力任性,就会违规;只要权力出轨,必然滋生腐败。权力与责任相连、与制度相关,既不是自由之物,更不能无所畏惧——在人民面前,权力只有服务;在法律面前,权力只有服从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,监督是有效的防火墙。被己掌权,被人监督,任性必召民怨众恨。只有谦虚谨慎、如履薄冰,心有所止、行不逾矩,才能秉公用权、不以权谋私,依法用权、不假公济私,廉洁用权、不贪污腐败,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。

严以用权当以“三个铭记”为箴言,认真践行,坚定始终。(安康高新区电子产业园,文/五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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